发表于 2022/10/05 21:46:31 来自 浙江宁波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以下尚不具备竞争条件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一)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 (二)交通场站停车场; (三)体育场馆、公立医院配套停车场; (四)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 除上述各类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外,其他各类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三、放开原由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范围: (一)住宅小区停车; (二)旅游景点等配套停车场; (三)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场(不含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交通场站停车场、体育场馆、公立医院等配套停车场)。 |
发表于 2022/10/06 04:20:28 来自 浙江宁波
徐戎路两边的非机动车道都划成收费车位,电动车只能和汽车抢一个道,吃相太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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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2/10/06 11:23:01 来自 浙江宁波
太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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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06 19:29:55 来自 浙江宁波
便宜,一般小区都比这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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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07 13:03:16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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