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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15 16:20:58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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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转帖,侵删;2019年至今,我们9户人家先后通过内部渠道,购买了宁波利时置业房产有限公司的商墅和公寓(姜山镇的江山一品),该公司一位姓俞的业务员在售楼处代开发商收取了1380万元房款,双方签订过认购意向书和购房合同。去年7月,开发商通知我们说,业务员携款逃跑了,对方已经报案。目前,业务员已经归案,开发商却以案子还没结束为由,拒绝交房。我们希望能交房或者退还购房款项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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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15 21:19:11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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