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2/09/07 21:16:40 来自 浙江宁波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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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08 01:00:09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9/08 06:38:33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9/08 08:52:13 来自 浙江宁波
我家是西杨村隔壁东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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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08 09:19:39 来自 浙江
这标准是什么时候出台的?标准出台之前总会有个说法的,查一下相关资料,有了证据,走行政诉讼,通过法院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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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08 09:20:03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9/08 09:24:08 来自 浙江
关于拆迁,土地只要不是强征范围之内,房主有权拒绝搬迁。跟钱没有关系,我就是不想搬走。土地使用有期限,住宅土地到期自动续期,房屋拥有所有权,没有到期之说,只要不倒永远都是你的。但是你需要通过法院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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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08 11:28:22 来自 浙江宁波
LZ可以选择拆或不拆,
2014年7月起,阳台阁楼地下室等需重算面积,这是强制性规定。 高度超过2.2米的空间,应计算全面积;高度超过1.2米但却不足2.2米的空间,计阴影面积的二分之一;高度低于1.2米的空间,则不应计算面积。 |
发表于 2022/09/08 14:22:19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9/08 16:17:08 来自 浙江宁波
关键有没有证,有证的话应该算吧,没有证的话那另说了 |
发表于 2022/09/08 20:12:14 来自 浙江宁波
低于2.2只算一半面积哦,按政策就是这样的,我们家的二层近百年的砖木小房,面积和你的差不多,就是这么拆的,天井还一点面积都不能算进的,包括天井中自己搭的半间小房。宁波这种百年左右的民宅不要太多,除非你这百年老宅,是比较有名的名人故居,不然,拆迁时的政策一视同仁的话,就别做钉子户,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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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08 20:48:21 来自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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