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坛友在网格群里说,小区物业不行,不减少绿化,增加停车位,也不提高外来车辆的停车费。我反驳了下,这二个事,该由谁负责。 |
发表于 2022/09/14 23:54:56 来自 浙江宁波
甩棍小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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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2/09/14 18:35:58 来自 浙江宁波
说到底,总有那些一小部分人,觉得小区停车难了,就想着把绿化全给铲平了,然后都改成停车位才好,可有没有想过,没有车的业主?其他业主喜欢绿色植物,这下好,把其他业主的正当权利也给剥夺了。
还有提高外来车辆停车费的问题,虽然我也支持,但这好歹要经过全小区业主的投票吧,怎么可以几个业主说了算。 人家社区人员组建的网格群,本来是为了服务网络群内的人员,传达有关社区内的各个通知,并且收集社区内的事务信息,解决社区内存在的问题,而不是服务个别人,把不是社区人员职责范围内的事,硬生生的按到社区人员头上,不想搭理,还没完没了的,还说社区人员不称职,小学生都能做,真是为了一己私欲把好好的群给整个吵架群了,逼得网格群组织人解散,还倒打一钯。 |
发表于 2022/09/15 08:47:40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9/15 18:37:02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9/15 08:02:15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9/15 14:31:07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9/15 14:40:55 来自 浙江宁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发表于 2022/09/16 11:20:29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9/15 05:43:45 来自 浙江杭州
难事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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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15 08:15:57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9/15 09:07:37 来自 浙江宁波
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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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15 09:33:31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9/15 09:40:42 来自 浙江宁波
老百姓有办法会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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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15 10:10:53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9/15 10:13:06 来自 浙江宁波
所以,选举业委会的时候,社区也不要来掺和,干干净净做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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