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国家规定专门拉货的车不能是小型普通客车必须是小型货车,客车没有报废日期,货车有报废日期,客车10年里面年检两次,货车必须每年年检,客车可以上高架隧道,货车不可以。大家都是赚钱,为什么遵纪守法的会付出比不遵纪守法更多的成本呢?我想说的是既然我们是法治社会,必须是有法必依法,违法必追究,才能彰显公平。据我观察好多平台上的拉货车,基本都是以小型面包车为主,怎么解决问题呢?实际上是可以做到的,比如管理部门应该允许那些车辆有变更使用性质的可能,让那些面包车变更为小型货车,也有相应的报废的年限,而且要明确告知面包车车主车可以变更为货车,但是货车是不可能变更为客车 了,因为货车有报废年限的,客车没有,不能逆向操作。给那些经营者选择,也能给管理部门管理起来不那么费劲。也许我的建议不怎么好,但是也算是一个方向,让我始终觉得我们的社会真的是走在法治社会的路上了,至少在很明显的事情上是做到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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