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星期总有几天会在晚饭后骑公共自行车去丈人家,基本上都会经过包玉刚图书馆前的永丰路。
永丰路是老马路,为了增加机动车道就把非机动车道划成机动车道,人行道就变成了人非混合道,这人行道本身就狭窄,骑车时必需要小心行人,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今天晚上七点多却被一辆小轿车堵了人非道,我想绕道机动车道却差点被后方快速驶来的公交车刮擦,为了其他人的安全,所以就打了122举报小轿车违停,接报员说会处理的,然后我就走了,没想到两个小时后回家的路上又经过永丰路时,那辆车还停到原地,我又给122打电话反应违停的事,后来地段交警打电话告诉我,有台阶的地方属于城管,交警不管,他表示会通知城管。
这事算告一段落了,事后我又特意过去看看,车确实不在了(可能打完麻将后开走了),
我以前确实知道台阶上面是城管的,台阶下是交警管,但是人非道中的“非机动车”难道不是交警管理的吗?非机动车正常行驶中遇到违停车辆堵路报122难道不应该?下次我再遇到这种事找城管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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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09 10:31:33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11/09 22:33:37 来自 浙江
这个是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混合道路,都可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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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0 05:42:34 来自 浙江杭州
道路是交警管的上街沿是城管执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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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0 08:05:23 来自 浙江宁波
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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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0 09:37:18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11/10 10:32:11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11/10 11:29:47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11/10 14:31:07 来自 浙江宁波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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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0 15:54:04 来自 浙江
协管通道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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