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蔡某在外卖平台上订购了一款10寸的生日蛋糕,收货后发现蛋糕表面撒有金箔等非食品原料,遂向被告索赔,要求退还购物款318.5元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 甜品店则认为,此前并未禁止在蛋糕中添加金箔等原料,对新的规定并不知情,而且在外卖平台上已对蛋糕的照片等进行展示和说明,原告对蛋糕添加金箔已然知情,不愿予以赔偿。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向当事人详细说明了食品添加金箔等材料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甜品店也当场赔偿1280元。据了解,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甜品店处以没收金箔粉、银箔粉和银珠各1瓶,没收违法所得308元(不含配送费10.5元)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金银箔粉不在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内,若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是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将面临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如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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