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仑区隆顺村的拆迁户,买的隆顺家园的拆迁安置房。现在物管所通知我不能享受物业补贴了,让我找拆迁办 。理由是我爸的房票我买的安置房 ,不能享受。 而我认为:1、拆迁时我爸已去世多年,我妈拆迁公告后去世的,我们三兄弟,我小儿子,一直和父母一个户口本,儿子不买谁买?我买了为什么不能作为安置房享受? 2、拆迁时,合同上被拆迁人写了已逝父亲和一个哥哥的名字,后面签字三个儿子都签了,而安置房是我买的。现在却说我没被计入被安置人员,买的房不能享受物业补贴。以前一直知道父亲的房票儿女买都可以享受物业补贴,孙子辈的不行了,以为父亲的房票,一个户口本的一家人,拿房票买的拆迁房,该享受的都能享受。 要不当时我的名字肯定让写进被安置人员里了。3、而且我这个房子房产证做好是作为拆迁安置房没有2年内限售的,房子是免税的(我爸的房票面积+我的货币安置赔款),所以我觉得拆迁房应该享受拆迁物业补贴。 4、希望宁波市住建部或宁波市拆迁办能告诉我一个具体政策,哪个文件第几款第几条规定,我这个没有经过买卖,本来就是我家的老房子让父母住到过世,拆迁了到底我买的这个拆迁房能不能享受物业补贴? 希望给我个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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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东论 iPhone客户端
发表于 2022/12/13 15:54:59 来自 浙江宁波
要拆的时候使劲做你工作,拆好了连物业补贴都不让你享受了。宁波市规定总一样的的吧,条款发一个让我看看我到底够得上吗,够不上咱也不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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