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原2022-2023学年度校历安排,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现对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优化调整如下:
1
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和考核评价工作可在12月23日前结束。
2
初中、普高高一年级,职高高一、高二年级教育教学和考核评价工作原则上于12月30日结束。
3
普高高二、高三年级,职高三年级教育教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学考、选考)前,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学考、选考结束后,视情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封闭管理。
4
各中小学(幼儿园)结束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后,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应合理安排教师工作,积极开展寒假托管服务,满足有需要的家庭子女看护需求,但不上新课。
5
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提前放假的各项工作。各高中学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学考、选考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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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2/12/19 13:57:42 来自 浙江宁波
国家的规定往往只是底线,留有一定的弹性和空间,希望各地各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在国家规定的底线基础上有担当地制定更合理更有利的方案。但实际中往往事与愿违:1、要么亦步亦趋机械地照抄照搬,名为紧跟,实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摆烂;2、要么层层加码比谁更严比谁更硬,看来高调实际无能;3、更有肆意刁难趁机敛财;4、科学合理有担当的毕竟少数。我猜市区会选择1,余姚、慈溪、镇海会选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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