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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与民典法冲突的地方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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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1/05 20:02:38 来自 浙江宁波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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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开始,政府出台了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地方性法规,其实里面混淆了民法典278条对于小区建筑物的一些法律规定。重点是这几点,给大家解释一下:
1、民法典278条,规定的是改建和重建建筑物的一些法律,什么叫重建,大家都很清楚,概念容易混淆的是改建,所以我把法律上对改建的定义给贴了上来,大家可以看一下。改建是不增加建筑物的原有体量,才叫改建。那么老小区安装电梯,是改建吗?错!那当然那是新建!而且电梯还不是装在楼房内,而是装在楼房外,属于新增一个建筑物,那么怎么可以说是改建呢!
2、在楼房外新增一个建筑物,是仅仅需要本楼层业主同意就可以了吗?当然不行,你占用的是公共用地,占用它为电梯的地基使用,需要经过全小区业主的表决同意才行!每个业主只拥有自己房产证及所在楼宇的土地证红线内的权利,而公共用地是大家共同使用,谁也不能私自占用!
3、那民法典278条里,对改建,重建建筑物的法律规定,正确的理解作简单化描述就是:如果房子老旧了,比如步行楼梯,楼梯扶手,给排水管,配电箱及主电缆,外墙掉落等可能会危害整体楼层业主利益的维修,只需要经过2/3业主表决,并取得3/4业主同意,就可以强制执行维修,不同意的业主也要强制分摊费用,因为这些老化地方,是建筑物原有的,不是新增的,而且是共同使用,不维修可能会造成全体业主的重大损失,所以多数表决并多数同意,就可以启动维修程序,否则一户人家不同意就不维修,会出大事故!法律是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但是老小区新增电梯,是新加了一个建筑物上去,最主要是方便了高楼层业主,损害低楼层业主利益,全国人大出台民法典,怎么可能会支持这样的拉偏架的法律条款呢?所以这些都是某些利益群体拿来混淆概念用的!
4、国家住建委的公务员,难道不懂这些法律吗?当然懂啦,比如几个业主,凑一起自己表决一下,决定占用小区某块用地,改建为麻将房,你看住建委是不是马上雷厉风行地让这些人拆除并恢复原样!说明公务人员非常懂法!但为什么对老小区装电梯,就马上不懂法了呢?因为老小区加装电梯,属于老旧住宅或棚户区改建的成绩,政府出一点点钱,让老百姓出大头的钱,政绩全算在地方政府上,花小钱办大事,主政领导当然愿意并支持啦,至于与法律定义违背的部分,反正是你们业主们自已一致签字同意的,政府只是鼓励支持而已。所以住建委领导不会站出来帮低楼层业主解释民法典关于建筑物的一些法律定义!屁股决定脑袋啊!
老小区安装电梯还有其他一些违法事项,但都不是主要的,就不用说子,以上几点足够否决高楼层业主的提案了!
希望这些内容,对老小区低楼层业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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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1/05 20:51:33 来自 浙江宁波

另外说明一下:
全国人大通过的《民法典》是各类地方性行政法规的上位法,我国法律规定,当地方性行政法规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

    发表于 2023/01/06 07:26:03 来自 浙江宁波

    其实还有一条,在改造,改建时,应该征得利益受损业主的同意,否则具有一票否决制。

    不然,就会乱套。

      发表于 2023/01/06 19:33:47 来自 浙江宁波

      无利不起早

        发表于 2023/01/06 07:24:34 来自 浙江宁波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既不是改建,也不是扩建,而是加装设备。

          发表于 2023/01/06 16:45:59 来自 浙江宁波

          如果有一票否决制,大多数无法安装

            发表于 2023/01/07 12:23:07 来自 浙江宁波

            这个新规就是当今社会的写照,剥夺了底层最大利益受害者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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