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
宁波大市内应届、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向初中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由其学籍学校统一完成网上报名;回户籍地考生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都应当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回宁波大市外户籍地升学的考生可申请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成绩。
大市内回户籍地考生科学实验操作测试、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可在原就读学校参加,由原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成绩证明,考试成绩各地相互承认。大市外回户籍地考生须回到中考报名地参加科学实验操作测试、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
|
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item.Summ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