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Alternate Text

发私信

关闭
  • anyway2516
  •  
发表新帖
回复本帖
1 到第

鞋企收到千条投诉:客户一买就接到诈骗电话!监控发现……  [复制]

阅读[] 回复[0]

发表于 2023/02/16 15:46:09 来自 浙江宁波

楼主

分享到: qq sina

去年6月,温州的陈女士刚刚网购了一双鞋,没想到马上就接到了诈骗电话。想到肯定是电商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气愤的陈女士赶紧打电话投诉。陈女士网购鞋子的店家,正是温州某鞋企。该鞋企也很困扰,因为他们几天之内就接到了1050条投诉。客户反映,只要在他们这里购买了物品,马上就会接到诈骗电话。到底是哪个环节疏忽,泄露了客户信息?公司内部开始追踪蛛丝马迹,展开调查……
近日,该案一审宣判,涉案的孔某、杨某、徐某、王某等四人均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三年十个月、三年八个月、二年十个月和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4万至6.2万元。

短短几天,就接到了1050条投诉信息,这让该鞋企仓储部经理周某惊讶不已。通过公司内部排查,他们发现,快递面单上的打印数据流被人为截取——有人潜入公司仓储部,在两台打印快递面单的电脑内植入了木马程序。根据植入时间,鞋企排查内部视频监控,发现去年6月2日凌晨2时,有两名陌生男子撬开公司的铁皮门,潜入一楼仓储部内,对电脑植入了木马,得手后翻墙离开。经过进一步锁定,潜入该公司的两名男子杨某、徐某被抓获归案。

据杨某、徐某交代,这快递面单的“市价”可不便宜。因为包含了公民个人信息,一张快递面单在一些特殊渠道收购价为3元—3.5元,转手后可以卖到4元—4.5元。2022年3月,经常在QQ群里买卖快递面单信息的孔某,通过QQ认识了杨某。原来,孔某发现,特殊渠道能收购到的快递面单越来越少了,货源短缺,他就想搞到快递面单的一手货源。而杨某当时正在温州某工业区内一公司做打包鞋子的工作,正好有这个便利。两人一拍即合。与孔某达成合作后,杨某工作中偷拍快递面单,再把拍到的面单传到网盘,之后分享给孔某获利。一个月后,杨某辞职,开始“专职”收购快递面单。他经常在快递员QQ群里发送收快递面单的广告,以每张1元的价格收购,再转卖给孔某。之后,为了窃取更多的快递面单,他找到了精通木马程序的王某。2022年5月开始,孔某与杨某经商谋后决定,由王某提供可窃取电脑上信息的木马程序,由杨某负责去鞋业等公司仓库安装木马程序,窃得信息贩卖后的违法所得,由孔某与杨某五五分成,孔某再与王某分成。

为了更好地开展“业务”,杨某还找来很多小年轻来帮他“踩点”,刚满18周岁的徐某就是其中之一。几个月内,这伙人几乎把温州多数鞋企和日用品企业的发货仓库全部踩了个点,寻找容易下手的机会。到2022年5月全部踩点完成后,杨某和徐某等人开始行动,由杨某负责潜入各家仓储仓库安装木马程序,徐某等人在外“望风”。经查,2022年3月至4月间,孔某从杨某等人处购买快递面单,再加价贩卖给他人牟利,孔某违法所得共计12万余元。案发时,在杨某的百度网盘内,查获公民个人信息8万余条。案发后,徐某退出违法所得1万元。永嘉县检察院审查认为,孔某、杨某、王某等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

来自: 东论 iPhone客户端

Alternate Text

-关注 -粉丝

积分:
0
经验:
0

发私信 关注TA

  • {{item.title}}
    {{item.cataName}} {{item.user}} 更新于 {{item.createtime}}
1 到第

精彩推荐

  • {{reversedTitle(item)}}

    {{item.Summary}}

    {{item.Author}} 广告
    {{item.ReplyCount}} {{item.ViewCount}}

使用 高级回复(可批量传图)

快速回复

写好了,发布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