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险市场上逐渐出现以营利为目的的“代理退保”组织和个人。在利益驱使下,“代理退保”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发布所谓帮助维权的信息,欺骗消费者缴纳所谓“代理费”。他们通常利用消费者的知识盲区骗取信任,让消费者不仅经济上遭受损失,而且失去应有的保障。 2020年1月,陈先生投保重疾险附加医疗保险,2022年4月,陈先生无意间看到代理退保的宣传广告,当时抱着尝试的心理,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对方自称专业法律工作者,对保险产品也有深入研究,陈先生购买的保单不好,价值和意义不大。于是陈先生在其怂恿下,向对方提供了自已的个人信息,并签订所谓的代理协议,支付部分定金。并按对方的指导到保险公司要求全额退保,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耐心帮助陈先生梳理保单的情况,但陈先生仍执意办理了退保。 2022年12月陈先生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确诊为重疾,此时对自已在4月份退保的行为追悔莫及。 平安人寿温馨提醒:代理机构或个人的目的是赚取代理费,有的代理费高达30%-50%,即使最后退保成功,事实上大部分资金是进入了代理人员的口袋,对于消费者来说,不仅资金上有损失,而且还造成消费者保障的缺失,到真正需要时再无保障。 |
{{item.Summ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