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喷这喷那,基本是一群法盲,键盘侠。
我站在公正的立场,并不为谁说话,站在法律的角度,并不偏护谁。
很早就说过,物业,业委会,业主,三者不是对立关系。
物业做该做的事,做职责范围内的事,费用开支也是在物管合同规范内的。小区公共设施,房屋维修,监控,消防,电梯,绿化等都是业主收益支出。
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包干制的物业每个月做好业主公共收益收支明细报表的公示(物业费范围之内收支无需公示),有业委会的,由业委会公示。聘用制的物业,每个月做好所有收支明细报表。
业委会做该做的事,审批好物业提交的费用申请,监督好物业有没有尽职责,管理好业主公共收益与支出,做好业主与物业之间的桥梁工作。
业主也应该做该做的事:选出好的业委会,物业不尽责向物业管理或业委会反应,遵守小区公约。
小区公共收益就这几块:广告,公共用房出租收入,停车费收入,每年公共维修基金利息收入。广告,公共用房出租,停车费,物业负责管理,与业委会约定提出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各伺其职,才能搞好小区,不少键盘侠喷子,只知道狂喷,却不去熟悉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靠着一知半解的法盲式狂喷。
只有清楚知道相关约定,物管合同,才能更好的维权。而不是信口开河:什么物业费一分都不用付,靠着公共收益去掉日常费用,还能分红,什么物业公司给物业人员每人一套房,什么业委会个个收入百万等等。这种人就是键盘侠,真正关心,想把小区搞好的,首先就是要联合全体业主,成立能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当然这业委会要懂法,懂什么是物业的,什么是业主的。有了业委会,才能更好的监管业主公共收益的收支。选业委会时,个个啥都不说,选好了,就开始喷了,既然这样,为何不出来竞选呢?
所以一个小区这样的人一多,这个小区肯定弄不好,只会喷,却不出来选,不出来为小区付出时间,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