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云,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所以寄托于:不是不报,而是时机未到。 |
发表于 2023/05/11 11:34:55 来自 浙江宁波
热门发表于 2023/05/11 16:32:55 来自 浙江宁波
热门
女孩是正当防为才合情合理,世风日下就从和稀泥的法官开始
|
发表于 2023/05/11 11:50:30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5/11 14:52:38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5/11 14:27:34 来自 浙江嘉兴
发表于 2023/05/11 14:45:06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5/11 13:34:49 来自 浙江宁波
挺那女孩一把
她还是有勇气的,让一般人早同意调解了
|
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3/05/11 13:35:27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5/11 13:57:50 来自 浙江宁波
恶人是一时好,好人是一世好。
|
发表于 2023/05/11 14:55:21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5/11 15:21:47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5/11 16:02:20 来自 浙江宁波
现在动车上的视频已经出来了,微博某法律大V的分析:
根据前面那个视频,再重新简单整理下。 1、小孩子踢椅背(或者类似) 2、王某某骂人 3、杨某某和同行人和她对喷,让她不要再骂人。 4、列车员过来调解 5、杨某某给王某某道歉 6、王某某要开录像 7、双方再次升级,王某某继续骂人。 8、杨某某手背抽打王某某 9、王某某打杨某某耳光 10、王某某再次打杨某某耳光 在1-5之间,我认为王某某的行为也没什么大问题。小孩子皮,父母不管教,骂几句傻逼也没什么过分的。 6-8但杨某某先在给王某某道歉后,王某某还是脏话连篇,将事态升级。 杨某某抽了王某某。 到这一步为止,别人已经道歉了,没必要将事态升级。 但杨某某先动手,这肯定是不对的,别人骂你,你也骂回去,动手真的有问题。 9、王某某抽杨某某耳光。 这一步,我觉得还是在所谓的“防卫”范畴内。别人掌你,你也掌她,问题还不大。 10、王某某再次打杨某某耳光 这一步,定性为互殴,倒也问题不大,不是说别人打了你,你就能无限打下去的……我是一直反对所谓的防卫连击系统,这不科学…… |
发表于 2023/05/11 17:57:39 来自 浙江杭州
说的都对,但看了高铁事件的视频后我个人觉得那位杨女士,呵呵。 |
发表于 2023/05/11 23:01:49 来自 浙江宁波
楼主的脑子确实有问题,看了完整视频就会知道那个女的完全是在博同情
|
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3/05/11 23:22:04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5/12 14:53:32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5/11 13:53:23 来自 浙江宁波
{{item.Summ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