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3/06/10 06:20:16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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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收入增加的是业主的公共收益,物业只是提取管理费。
增加车位之事,要看:地下车库产权是不是公共的,其次小区的停车位是不是很不足,如果地下车库的产权是公共的,停车位又是严重不足的,那么找地方划一点出来也可以理解。如果不存在停车位不足,那是不能划的。 因为车位严重不足,又不得不放进来,与其乱停,还不如在现有的基础上,挤一些出来,当然要能正常通行前提下。否则不管呢,被骂,挤一些出来规划一下呢,也被骂。 |
发表于 2023/06/10 15:17:48 来自 浙江宁波
![]() 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发表于 2023/06/11 14:07:43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6/09 18:12:07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6/09 18:24:18 来自 浙江宁波
而且通行过道设置车位,还是会带来很多不便利的地方,增加车子刮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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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09 18:56:51 来自 浙江
发表于 2023/06/10 07:18:56 来自 浙江宁波
挖空心思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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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10 07:41:56 来自 浙江
为了增加收入不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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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10 07:52:34 来自 浙江宁波
真是挖空心思,不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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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10 08:17:14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6/10 17:18:27 来自 浙江宁波
物业规范小区停车,解决小区停车难有错吗?做点还是这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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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11 08:33:14 来自 浙江
物业,呵呵,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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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12 11:01:44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6/09 19:31:18 来自 浙江宁波
真心希望政府职能相关部门能来管理一下,老百姓还是相信党能为人民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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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10 07:52:14 来自 浙江宁波
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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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10 08:32:50 来自 浙江宁波
给大家普普法吧。法律分析:小区停车位物业公司不可以自行划分,应当征求业主的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275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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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10 08:59:41 来自 浙江宁波
现在甬城是这样的:为了增加收入,不择手段增加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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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10 11:41:09 来自 浙江宁波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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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10 11:51:41 来自 浙江宁波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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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10 12:08:25 来自 浙江宁波
划车位不需要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只要业委会同意就行了。而且这个与停车费也没关系,即使有停车费增加,也是算公共维修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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