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人年轻时跟同镇一女子经家长介绍相识结婚,夫妻俩是五几年的。婚后男的想要儿子,却前三胎都生了女儿,为此男的常打他老婆,说她肚子不争气。当时女方长辈就劝她分手,说他有暴力倾向,否则以后有罪受,这女的不听话。几年后,男子终于喜得独子。普通家庭养四子女并非易事,夫妻俩承担不起。这男的父亲是地方政府分配到桂林支教的教师,内战爆发后回了老家种地,母亲是地主的女儿,在当地任乡村小学教师,条件不算差,兄弟姐妹五六个。两老为了减轻儿子负担,经全家人商量,让夫妻俩将二女儿过继给无生育能力的大姐做女,长大后不许相认。夫妻俩的小女儿由两老人抚养并供其读完中学,因此夫妻俩负担轻了很多。夫妻俩离开了镇上,去了市里开店做生意,经过几年的努力,俩人赚了不少钱,九几年在市里买了房,随之家庭矛盾也越来越多。二女儿被知情人告知被亲生父母送人,亲生父母系自己的舅父舅母,导致她对俩人心生恨意。小女儿从小当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抚养,与父母关系疏远,并且嫉妒弟弟能跟父母生活在市里;大女儿初中没读就出社会,常惹事,后被骂离家出走跟男人私奔外省并有了小孩,后因家暴被接回她老家。夫妻俩的主要任务就是培养这小儿子,当年夫妻俩连生三胎女儿只为生个儿子,按理说该给他一个好的家庭环境并好好培养,然而他才是夫妻俩家暴的见证者。俩人喊过多次离婚,但经过男方父母调解俩人分分合合。然而该来的总会来,最终俩人还是离了。当时的情况,大女儿已经出社会,夫妻俩没管了。二女儿被过继,关系断了。就小女儿和小儿子的抚养权和离婚后财产分割的问题,法院的判决是小儿子的监护人是男方,小女儿的监护人是女方,财产和房子的一半归女方。法院这样判,但男的不肯,私吞了房子和钱并把女人暴力赶出家门,加上男方的姐妹也欺负自己的嫂子。 女的势单力孤,出来租房带着儿子住。离婚后,男的仍经常来骚扰并拿女人的钱。后来女的做生意赔了钱,儿女还在上学,雪上加霜,经朋友介绍来了宁波打工,几年后二婚在奉化。女人和她的二婚老公将她小女儿迁户口接过来在奉化读高中。儿子也跟过来了,因为法院判决女人前夫是儿子的监护人,所以她儿子不被二婚老公接受,经常被排挤,于是她儿子被逼出去打工。她大女儿后来在老家跟女婿离了婚来了奉化,算是一家团聚了。在奉化这些年,这女人的大小女儿也都结婚生子了,大女儿已是第三婚,小女儿嫁在杭州。三姐弟每隔几年会为一些事回老家,比如探望那位家暴的父亲。自他离婚后一个人孤独地生活了二十多年,晚年有精神问题和严重烟瘾和肺病,靠仪器续命。为了省住院费和方便照顾他,他二姐帮他租了一间房住并每天为他上门送饭。去年他肺病恶化,病逝于出租屋中,他姐夫送饭去时敲门不开,踢开门才发现他已离开人世了。按当地风俗,亲友要为他办白事,但偏偏赶上他在的城市新冠疫情爆发,全城静默管理,不能聚集,只可进不可出。他二姐说服了防疫人员才叫车将他的遗体运至殡仪馆,他其他亲属和小辈都不能出门,没人为他送行。而他远在浙江奉化的子女当天接到噩耗,买票已来不及。三姐弟次日凌晨乘高铁,傍晚才抵达老家殡仪馆送他最后一程。子女三人办完事从老家回奉化后把经过说给他们妈听,她听后感叹道:他当初别那么过分,把老婆儿女留在身边,哪至于晚景这么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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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20 15:38:31 来自 浙江宁波
楼主当务之急是要学会——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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