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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贴为证!关于立案管辖地的标准的问题!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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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16 10:52:15 来自 浙江宁波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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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在东方论坛立个帖,其他渠道以后也会立贴为证!此次,能立则了!不能立,也会把《裁定书》贴出来,本来就是要上“裁判文书网”的,本来就是公开的信息,合理合法! 只想说:不能立,从此所有人都不能立,以我为始!全网公开!供所有人浏览借鉴,执行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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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16 10:57:56 来自 浙江宁波

后面我会把“关键词”贡献出去,以供所有当事人“搜索”,为中国法治社会的公开公平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

    发表于 2024/01/16 11:05:51 来自 浙江宁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起诉,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如果案件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则应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需要通知当事人。如果原告对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
      TA共获得: 回复:1
      麻烦您给个说法
      麻烦您给个说法 2024/01/16 11:07:09 来自 浙江宁波 举报 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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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01/16 11:16:30 来自 浙江宁波

      管辖地之疑云,前因后果也要一并公开出来,反正也是“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要形成“分水岭”一样的标志性,不但,可供后来者,也可供先行者,一并借鉴查阅、适用执行。

        发表于 2024/01/17 18:46:49 来自 浙江宁波

        12天过去了,一点消息没有,只能明天发帖子喊话了!

          发表于 2024/01/18 09:19:43 来自 浙江

          最新消息:中院今天将开会商讨如何解决当事人的问题! 拭目以待!希望中院能切实解决宁波市民的诉求,保护市民的合法利益不被造假者侵害!

            发表于 2024/01/18 20:41:53 来自 浙江宁波

            又是一天过去!会也开了,却没有答复给我,很难么?明明就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有必要弄得这么复杂么???完全没有必要! 不管怎样,我只能忠实于事实,我只能进行合法维权了!明天早上发帖喊话!

              发表于 2024/01/19 09:39:38 来自 浙江宁波

              1月5日“微法院”上提交立案申请 1月10日回馈“审核不通过” 1月10日下午北仑区法院立案庭接到投诉后联系我,听取本人的意见后,说要请示宁波市中院,一直到今天19日,中院还没有回复结果。 本人提出质疑的理由: 1.法律有明文规定,本人这种案子是可以在宁波立案起诉的,条款清清楚楚。 2.宁波地区也有相同“案由”的案子在本地起诉的,这一点可以通过“裁判文书网”上的案例得到证明。 3.宁波中院还出具过此类“案由”的“管辖地裁定书”,以官方层面证明此类“案由”可以本地起诉。 4.浙江省高院也出具过“管辖地裁定书”,也证明是可以本地起诉。 以上这些理由,不是本人的空口白话,全部是官方的“裁判文书网”上的文件。凭什么不给我立案??凭什么人为的设置“障碍”,让当事人“舍近求远”的不辞辛苦,让当事人去千里之外的异地去维权起诉! 本身这件事就不正常,一件小事而已,你不给我立案,七天之内请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本人再拿着裁定书去宁波市中院上诉。但是现在的情况是:请示这么久没有结果,裁定书也逾期不给我!于情于理于法,都不能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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