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发贴,2018年欠了工行信用卡1.9万元没还,后来被诬告判了重刑,出来后又得了重病,工行要他还钱,还7.9万。居然还有很多人表示不用还,欠银行的钱用得着还吗?呵呵,真是人心不古。
一条条来说:
1:诬告入狱四年,怎么不起诉赔偿与撤拆?难道那么老实,诬告就认了?
2:2018要还的1.9万元信用卡,先来说说信用卡,信用卡是为了很短的时间内应急用的,并不是给你长期用,长期叫贷款。所以信用卡透支的钱长期不还的话,利息就高,这是国家规定的:
信用卡逾期还款的话,利息分两种情况:
1、银行信用卡逾期利息一般为每日万分之五,按照万分之五的利率来计收利息,然后按照万分之五的利率计收复利,直到持卡人全部还清为止。
2、逾期未还部分,将全额计收利息,按月计收复利,直至持卡人全部还清为止。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3:欠债还钱,天经地仪,而且在规定期限内还清,这是诚信,放在国外试试,会找不到工作,会领不了营业执照,会缴不了保险,养老医疗等等社会福利都会被剥夺。
4:2018年应还的钱,为何拖着不还,判了四年,出来又得病,这并不是可以不用还的理由,也并不是可以不用还逾期息的理由,只有好好沟通才可以免掉些,而他强硬的表现,以为坐了四年牢,以为得了病就有了特权。
在不少人眼里,银行的钱借来就可以不还,这种老赖式的思想,而且还理所当然。也只有这儿才有的独特观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