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吉,总拿日本的物业服务来说事,还说中国的物业服务跟日本的物业服务差距不是一点半点,而是落后46年。 |
发表于 2024/05/14 22:28:06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4/05/14 22:33:14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4/05/14 22:40:59 来自 浙江宁波
又断章取义了,物业公司没能力小区竞标干嘛?收物业费是物业公司的职责,已经交了物业费的业主对于物业公司没按合同管理好小区,不能投诉了?啥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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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4/05/14 22:43:09 来自 浙江宁波
在物业大妈眼里,我来管理小区了,你们业主得乖乖交钱,物业管理不到位是有业主没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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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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