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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的虚假广告宣传一定是构成合同违约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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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8 09:53:18 来自 浙江宁波

楼主

分享到: qq sina

卖房时的模型,320米步行街,情景商业街、24小时美食街、2亿消费群体、百万客流围的水泄不通的商铺。大家看现在6年多了,宣传的主体将付时开业,现在6年多了,主体开业了吗?开业了吗?招商给我们招了吗?

大的为星悦荟即主体。边上的是星街,业主为啥买星街,主体不开业,您会买吗?广告宣传,销售承诺的重中之重的要约内容,大家说地产有权力免责吗?您还会说广告宣传及销售承诺的主体开业、统一招入统一管理、400家品牌商入驻、95%的入驻率等内容不构成合同要约吗?????????很多时候不一定是钱的事,老百姓要的是公平这一基本的人权!!!!

地产针对过亿元项目的虚假广告宣传罚款您罚了,可因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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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8 12:11:19 来自 中国

哈哈哈

    发表于 2024/07/28 13:32:43 来自 浙江宁波

    围观

      发表于 2024/07/28 13:52:43 来自 浙江

      问题要看透本质,,,

      不是开业不开业的问题,哪怕强行开业,定位不准,人流不够也撑不了多久,大环境已转向,市场已变了,切莫再用过去的惯性思维看待问题了

        来自: 掌上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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