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Alternate Text

发私信

关闭
  • anyway2516
  •  
发表新帖
回复本帖
1 到第

男子离世房产留给妻儿未分9旬母亲,法院:不行  [复制]

阅读[] 回复[1]

发表于 2024/12/22 10:58:39 来自 浙江宁波

楼主

分享到: qq sina

据潇湘晨报报道,近日,江苏昆山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2000年5月,宋先生与徐女士登记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23年11月,宋先生身患重病自感时日无多,遂立自书遗嘱一份,其中载明:财产分两部分,与徐女士共有的房产,归徐女士一人所有;拆迁分到的另一处房产归其与前妻所生儿子小宋所有。2024年1月,宋先生因病离世。2024年4月,徐女士将宋先生90岁的母亲于老太以及小宋诉至法院,要求二人配合完成其所继承房屋的过户手续。经了解,于老太育有两子,老年丧偶后与长子宋先生关系不佳,多年来分开居住;次子婚后与配偶同住,负责承担于老太医疗费用,两个女儿生活条件均较拮据。于老太每月有农保退休金800元,需要支付养老中心的生活费用,难以完全保障老年生活。承办法官与徐女士沟通协商,告知其于老太目前的生活困境,释明应当给予老人必要的生活保障。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涉房屋中宋先生的份额由徐女士继承;徐女士一次性支付于老太经济补偿5万元用于其养老。

Alternate Text

-关注 -粉丝

积分:
0
经验:
0

发私信 关注TA

  • {{item.title}}
    {{item.cataName}} {{item.user}} 更新于 {{item.createtime}}

发表于 2024/12/23 10:02:29 来自 浙江宁波

白眼狼啊
    1 到第

    精彩推荐

    • {{reversedTitle(item)}}

      {{item.Summary}}

      {{item.Author}} 广告
      {{item.ReplyCount}} {{item.ViewCount}}

    使用 高级回复(可批量传图)

    快速回复

    写好了,发布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