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除了柴王二村我没去过其他地方,因而也就孤陋寡闻,根本不知道正月十五还有一个什么“元宵节”,只晓得“五地六出”(乡下土话正月初五、初六)一过,这正月(春节)就基本上算是过去了。
只有等到正月十四那一天晚上吃完桨板汤果以后,还可以提着大人给我们扎的兔子灯、南瓜灯、擂鼓灯等等纸灯笼,从自己家里跑出去,一边和小朋友们比赛着里边点着蜡烛以后的灯谁更漂亮,一边高喊着: “ 和去、大去、赶到茅山吃草子。”就这样在弄堂里疯玩。大人小孩汇合在一起,由弄堂这头奔到弄堂那头。这就是我们乡下人所说的“正月十四夜赶老鼠老猫”。……
正月十四一过,这个年就实实在在地过完了。
过年是什么?母亲说:“过年就是有佬增家计,穷人增年纪。”三十年夜睡一觉年纪大了一岁,有钱人的家里又增丁添财;没钱的人还得勒紧裤带过日子,这就是所谓“过年好过过日难”。正月初头的热闹过后,母亲又开始起早摸黑地打草鞋,哥哥又得四处寻找雇主准备外出打工赚钱养家糊口了。
过年的童年记忆之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