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巴士公司个别驾驶员职业道德素养欠缺,公司管理层也置若罔闻,任其所为!
2月8日,星期六,我乘坐东方巴士公司的610-1公交去深溪村,于下午1:30时完成徒步健身,并在深溪公交车站候车准备回家。按站台牌告示,此车开往徐家漕在此停留并出发的时间是下午1:48时。在1点50几分的时间,我坐上了610-1公交,欲回家。车上乘坐的只有我一个人。令人感到不惑并气愤的是,该车不按规定线路行走,直至将近横街时,我才知。我询问司机:怎么把车开到这里了?我要去的可是高桥地铁站的!这不南辕北辙了吗?司机回答说:“你上车时没有与我说过你要去哪里的?“这不奇了怪了?我即时质问:”难道我上车还要与你说我想去哪里吗?我是按照站台上公示的停靠站上的车,这正是我要去的地方昵!“司机解释说,这条线路有外环和内环之分,你没说,我就……正是无语!彻底的无语了!作为驾驶员的你,如果是因为春节期间你有事,希望灵活变通一下,与我商量,给你点方便,那我也无可厚非,可以理解,我提供就是了,我可以早点下车,顺路在其他车方便接驳的地方去转车。可是你却一不商量,二不问我去哪里,却把我直接拉到了横街?你这样的行为合适吗?作为一个合格的驾驶员,按照规定的行车线路开车,这是一个最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而绝不是随心所欲,置车上的旅客于不顾,你想开车去哪里就去哪里!后来,我在横街等待610公交,20分钟还没车。8日那天的风很大,气温也低,路边等车,冻得人受不住了,见630车过来,就上了该车,只好在望春桥去乘坐地铁了。我把此事,在2月10日打电话给东方巴士公司,予以告知,希望给我一个说法:并希冀以此为戒,保证以后不再发生,以还一个清净的公交运营环境!以还一个老百姓乘车放心!可是,接待的一位女工作人员,当时满口应承,会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于我。但时至今日,仍如泥牛入海,毫无信息。从此事也可以看出,该司的管理层,把这样的事,全不当一回事。不然,我想这位驾驶员也不会这么胆大妄为的吧?其实,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乘坐公交车的旅客,从其上车购买车票起,就与该公交车的运营公司签订了一份乘坐该公交车的买卖合同,公交车公司不仅要把旅客送到规定的目的地,且还需保证其人身安全呢。撰写此文,旨在引起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以其达到净化公交运营环境!使老百姓能够无忧无虑的乘坐公交车,无需担忧驾驶员把自己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