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Alternate Text

发私信

关闭
  • anyway2516
  •  
发表新帖
回复本帖
1 到第

紧急求助!五江湾4-902阳台外违法搭建花盆支架  [复制]

阅读[] 回复[5]

发表于 2025/03/07 16:20:35 来自 浙江宁波

楼主

分享到: qq sina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

我是居住在五江湾南区4栋602单元的一名普通居民。自上次通过本论坛反映楼上4-902业主在阳台外私自搭建花盆支架并对花盆进行浇水,导致我们家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以来,经过政府部门的努力协调,4-902业主已部分拆除了侧边的花盆支架。然而,正面的小花盆仍未拆除,问题依旧存在。

首先,尽管侧边花盆已经移除,但正面剩余的小花盆仍然导致水流滴落在我们家阳台,造成积水问题,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其次,即使规模减小,这些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设施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一旦遭遇强风或恶劣天气,可能会掉落伤人,危及公共安全。

此前,我已经两次在本地论坛上发文反映此问题,并得到了政府部门的关注。相关工作人员也上门与4-902业主进行了沟通,但目前正面小花盆仍未得到妥善处理。

根据以下法律条文,我强烈要求城管部门立即对未拆除的正面小花盆进行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和第68条规定了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定的建设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44条规定,对于需要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并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如果当事人不拆除,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物业管理条例》 第50条指出,业主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区域损害他人利益。任何临时占用都需要获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
鉴于上述法律规定以及当前情况,我再次请求政府相关部门尽快介入,依法依规解决问题,确保小区的安全和谐,并保护我们作为普通市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希望政府能够重视此事,尽快安排城管部门上门对该违规搭建的正面小花盆进行强制拆除。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五江湾南区4栋602单元 居民

Alternate Text

-关注 -粉丝

积分:
0
经验:
0

发私信 关注TA

  • {{item.title}}
    {{item.cataName}} {{item.user}} 更新于 {{item.createtime}}

发表于 2025/03/07 20:15:07 来自 浙江宁波

掉下来就麻烦了

    发表于 2025/03/08 08:29:55 来自 浙江宁波

    让市政府领导管阳台摆放的花盆????

      发表于 2025/03/08 09:35:42 来自 浙江宁波

      你是真当闲。

        发表于 2025/03/08 11:32:24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这里有什么用

          发表于 2025/03/09 12:21:03 来自 浙江宁波

          702和802了
            1 到第

            精彩推荐

            • {{reversedTitle(item)}}

              {{item.Summary}}

              {{item.Author}} 广告
              {{item.ReplyCount}} {{item.ViewCount}}

            使用 高级回复(可批量传图)

            快速回复

            写好了,发布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