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横辉景苑小区的有车业主心烦的要命,本来交房时业主手册约定的停车位包年费用500元要涨到1080元再加上管理费360元,一共1440元。买一个是4.5万(后来说是长期租赁70年)先不说拆迁安置房的东西停车位产权到底属于全体业主还是建设单位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一年的费用涨这么多(后来让步到1080元)老百姓能接受吗。再说这种没有独立产权的车位能买卖吗,租的话国家规定最长20年,你这70年算怎么回事啊。说到底停车位是业主们的配套设施,是民生工程,你们把管理权发标给一个第三方公司来层层盘剥老百姓合适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