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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庆案,判了!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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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1 14:27:58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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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侵权刘晓庆商家未履行致歉义务,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刘晓庆与其人格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公告显示,法院判决被告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停止使用原告刘晓庆的姓名和肖像,向刘晓庆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9.5万元,上述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致歉义务,刘晓庆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流程信息显示,此前上述两家公司及刘某等已因该案被限制高消费。




刘晓庆,1950年10月30日出生,国家一级演员。代表作有《小花》《瞧这一家子》《芙蓉镇》《原野》《武则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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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1 22:04:05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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