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晚,余姚市农业农村局执法队接到举报,称在大隐镇隐溪河附近有人非法电鱼。执法队迅速行动,对该河道沿岸开展巡查。

巡查中,接连发现2名男子在非法电鱼。执法人员当即制止,并缴获电瓶、电鱼竿及渔获物。目前,余姚市农业农村局正在对案件作进一步调查。随着天气转暖,非法电鱼进入高发期,余姚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维护姚江水域生态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