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奎屯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男子陈某用冰糖冒充冰毒骗取他人钱财。2023年10月,陈某骗其好友杜某某,称有渠道购买冰毒。杜某某两次通过微信向陈某转账共计4800元。同年12月,陈某把冰糖包装成冰毒交给杜某某。杜某某接过“冰毒”感觉异常,仔细辨别发现竟是普通的冰糖。在杜某某的要求下,陈某将4800元退还给杜某某。事后,杜某某感觉被陈某戏耍,一气之下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民警对杜某某购买毒品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今年1月30日,法院审理查明,陈某诈骗杜某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鉴于陈某自愿认罪认罚,3月25日,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陈某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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