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5-2030年)》和《关于深
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积极响应国家体育
总局关于“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的号召,推动
全市青少年游泳运动发展,全面推动游泳项目的普及,为选拔优秀
游泳苗子筑坝蓄水。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2025年宁波市“奔跑吧
•少年”之游泳少年主题推广活动暨“甬动童年”宁波市少幼儿体
育大会游泳表演赛。
一、活动主题
水韵宁波·泳动未来!
二、活动时间
分赛区比赛时间:2025年5月上旬到6月中旬
总站赛比赛时间:2025年6月下旬
三、 活动地点
在全市10个县(市)区设报名及选拔点(详见附页),总站活
动设在宁波市区。
四、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浙江省游泳协会
主办单位:宁波市水上(游泳)运动学校
宁波市幼儿体育协会
支持单位:宁波市游泳协会
五、组织委员会
主 任:
施飞存 宁波市水上(游泳)运动学校总支书记、校长
董 刚 宁波幼儿体育协会主席、宁波诺丁汉大学党委副书记、
副校长
副主任:
张大庆 宁波市水上(游泳)运动学校副校长
史 琪 宁波市水上(游泳)运动学校总支副书记
李永清 宁波幼儿体育协会秘书长
委 员:童理刚、邱翔、胡艳、梁翠芹、潘瑜盛、梁鹏
六、活动对象
全市5-10岁少年儿童及幼儿,分为以下几个组别:
5-6 周岁:为201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2021年8月31日之
前出生;
7-8 周岁:为2017年8月31日之后出生—2019年8月31日之
前出生;
9-10周岁:为2015年8月31日之后出生—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
生;
七、活动内容
1、比赛活动
5-6 周岁
7-8 周岁
25 米自由泳 25米蛙泳
单项
9-10 周岁
50 米自由泳
25 米蛙泳腿
25 米自由泳腿 50米自由泳
50 米蛙泳
25 米蝶泳腿
50 米自由泳 50米蛙泳
50 米混合泳
50 米仰泳
2×25亲子接力
25 米蝶泳
接力
100 米混合泳
4×25 自由泳接力 4×25混合泳接力
备注:1、50米混合泳可以任选两项泳姿;2、分站选拔赛可根
据实际情况选择上述内容;3、总 站 赛 每 个 人 最 多 可 选 报 两 个 项 目 。
2、公益培训及讲座
(1)防溺水安全讲座:邀请专业人士讲解防溺水相关知识,
提高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2)宁波游泳文化展示:通过图片、视频等形式展示宁波游
泳运动的历史、文化、发展等,让广大少幼儿全面了解宁波游泳运
动。
备注:以上公益活动各选拔点和报名点均可落实开展,讲座专
家、视频及相关宣传资料均由组委会提供。
八、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0日—5月31日,各分站可根据报名情
况安排提前选拔,具体时间通过“宁波市幼儿体育协会”公众号发
布。
2、报名及选拔点:见附页
3、总站比赛:
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时间通过“宁波市幼儿体育协会”公众
号发布。
九、赛制安排
本次活动设各区县(市)分站活动和总站活动两部分。分站活
动可以在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数量时先行开展。选拔前须将名单上报
市幼体协,由协会安排统一编制活动秩序手册。
参加总站活动总人数控制在500人以内。参加人员由各区县(市)
分站选拔选送。
5-6 岁亲子组将单独举行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
十、报名资格
(一)参赛对象:凡在宁波学习、居住的各学校、幼儿园的小
朋友均可报名参赛(参赛年龄详见比赛组别)。
(二)各区县(市)(含功能区)、俱乐部、游泳机构均可组队
参赛。
(三)年龄和健康状况:参赛运动员年龄详见竞赛项目表,身
体健康条件须符合幼儿棋类比赛要求。
十一、参赛要求
(一)出于安全考虑,参加挑战活动的选手必须熟练掌握一种
泳姿。
(二)参赛报名时,须签订参赛安全责任书。
(三)所有选手要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体育参赛精
神参与比赛,服从赛事组委会的统一安排。
(四)本次比赛不接受宁波市体育局注册运动员报名。
(五)若参赛选手众多,在不影响比赛成绩和名次的前提下,
裁判员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安排每泳道2名运动员挑战,
(六)比赛时须提前半小时签到,迟到者取消比赛资格。
(七)报名时必须填写清楚年龄、项目及该项目近期个人最好
成绩。
(八)以单位组队报名的,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2人,超
过30人的队伍可增报1名管理人员。
(九)参加人(队)数不足6人(队)的取消该组别设项。
十二、活动规则
(一)总站活动均采用电子发令装置发令。所有选手均采用水
中触及池壁做好出发准备,待发令员发令后统一蹬壁出发。
(二)在活动过程中,除自由泳可中途站立(但禁止行走)之
外,其他泳姿均禁止选手中途站立及行走。若出现该情况,按照《游
泳竞赛规则》之规定判罚其犯规,取消成绩。
(三)低年龄段参加浮板打腿活动的选手必须从泳池内蹬壁出
发。浮板打腿到终点时必须用手触及池壁。否则为无效计时,无成
绩。其他项目的选手统一在出发端起跳出发。
(四)本次活动同时为金海豚达标测试,将颁发相应海豚证书。
(五)具体规则参照《游泳竞赛规则》之规定处理。
十三、录取和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
每组取前八,颁发相应名次证书。
所有参加总站活动的小朋友均颁发奖牌一枚。
对金海豚成绩达标小朋友另颁发相应海豚证书。
每个项目第一名颁发冠军奖杯一个。
(二)团体奖
本次活动设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名,
具体根据前八名人数排名确定,颁发牌匾。
另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名,颁发牌匾。
(三)优秀指导老师
本次活动设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凡是组织参赛人数超过
50人的领队老师和教练均可获得。
十四、报名和报到
(一)个人选手请关注宁波市幼儿体育协会发布的报名二维码,
到就近报名点报名。集体单位请直接组织报名。
组委会联络人:潘瑜盛,联系电话:17682322201。
(二)本次活动不收取费用。
(三)各参与活动的运动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具体报到时
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应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
效证明(截止2025 年8月31日前)、半年内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
的运动员健康证明和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四)为保证赛活动秩序,请各参赛选手可事先在家中换好泳
衣前往,或在游泳馆更衣室自行换好泳装后到检录处检录。请各参
赛选手自行掌握时间。
十五、裁判和仲裁
(一)活动裁判员主要由赛事执行方安排,裁判长或主要裁判
由组委会委派。
(二)组委会设仲裁委员会,负责协调赛事有关事项,处理赛
纪、赛风等问题。
(三)如对比赛有异议,请在赛后15分钟内由领队或本人向
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交纳申诉费 1000 元。胜诉退还,败
诉不予退还。
十六、其他
(一)各参与单位、代表队或个人须自行办理场外个人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
(二)所有运动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七、本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活动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