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提起公诉的外籍男子人体藏毒走私案,一审获法院判决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附加驱逐出境。该案是北京海关近5年来,通过旅检渠道查获的最大一宗人体藏毒走私案。 案情简介 2024年11月2日,外籍被告人阿某乘坐某航班抵达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阿某入境通关时未向海关申报任何货物、物品,现场海关认为其形迹可疑,经人体X光检查,发现其腹部有大量高密度丸状物。’经监控排毒和胃镜手术,阿某共排出黄色丸状物123粒,拆开后均为白色块状固体。经称量、鉴定,白色块状固体检出可卡因成分,含量为77.98%至83.36%不等,净重1580.44克。被告人阿某被当场抓获,涉案毒品被全部起获并收缴。 ![]() ![]() 人体藏毒具有极大的危害性。本案中阿某将包裹成毒丸的毒品吞服,据其自述吞服毒品花了3天时间,期间伴有剧烈呕吐,吞服后更是数日未进食。 ![]() ![]() 可卡因的致死量为1.2克,经塑料膜包裹的毒品在人体内被胃酸腐蚀极有可能出现毒品渗出或破裂的情况。阿某体内的毒品除通过排泄方式取出外,仍有1颗系通过胃镜手术取出。 毒品是万恶之源,任何情况下,人体藏毒都不是“捷径”,我国对毒品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任何企图通过藏毒、运毒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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