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自称某银行支行前副行长的男子肖某开通社交账号,通过讲述入狱前经历受到网友关注。相关词条冲上微博热搜。 8月26日,据@抖音黑板报:经核查,报道所示账号发布内容涉及以犯罪经历博眼球,违反《抖音社区自律公约》,已处置禁言。 ![]() 8月26日上午,记者查询发现,肖某的某短视频账号已变成一串数字,作品均被下架,且禁止关注。 据媒体此前报道,近日,一名自称是民生银行某支行前副行长的男子肖某,开通了社交账号,通过讲述入狱前经历受到网友关注。该视频账号自8月19日上传第一条视频,共收获2.2万粉丝。 8月25日下午,有记者致电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工作人员称将向上级反映情况。 目前,该账号已显示为无法关注状态,其视频作品已全部下架。 ![]() 裁判文书网显示,肖某生于1983年,大学毕业后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工作,历任客户经理、理财部门经理、见习行长助理等职务。2014年底起,担任负责个人理财等业务的副行长。他的直接领导是张某。 ![]() 据悉,张某担任该支行行长期间,自2013年以来,以高息为诱饵,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假的理财产品购买或转让协议,并将相关钱款转入其控制的个人银行账户,骗取147名被害人共计27.46亿余元。 而肖某,明知张某向被害人转让的理财产品存在不规范之处,仍帮其推销,并在理财产品转让协议上伪造出让人签名,加盖伪造的公章,致使客户资金脱离银行监管。肖某参与销售理财转让产品13亿余元。 一审认为,张某、肖某所犯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均应予惩处。被告人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肖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一审判决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出抗诉,张某、肖某均提出上诉。北京市高院进行了二审审理。 最终,二审法院认定肖某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9万元。而张某的上诉理由未被采纳,刑期和罪名维持不变。 |
{{item.Summ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