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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用餐吃出一根10厘米头发,餐厅退回158元餐费,男子起诉索赔1000元被驳回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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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15:34:51 来自 浙江宁波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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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公布了一份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上海一市民戎先生在用餐时,吃出一根头发,起诉餐厅索赔1000元,但法院审理后认为,餐厅作为经营者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存在过错,起诉无据,驳回了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戎先生负担(已付)。


男子用餐吃出一根头发,索赔1000元

大皖新闻记者从公开的判决书上看到,戎先生诉称,今年2月5日,其在上海徐家汇一处餐厅用餐,消费金额为158元。在用餐过程中,其在菜品中发现约10厘米长的毛发,严重影响了用餐体验和身体健康,遂起诉餐厅,要求赔偿1000元。

餐厅辩称,当时已经退还了餐费。且发现异物的食品由某公司提供,作为原材料加工时,餐厅并不会进行拆解。餐厅是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该食品,查验了供应商的资质和合格证明,履行了必要的检查义务。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上门检查也未发现存在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现象。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戎先生于2025年2月5日在被告餐厅用餐,支付158元。用餐过程中,原告食用名为“本帮什锦砂锅”的菜品时,咬开鲜肉面结后发现内有一根毛发。鲜肉面结是由可食用的外皮与内馅组成。戎先生随即向餐厅反馈,餐厅遂将餐费全部退还。

涉案鲜肉面结由某公司生产,为预包装食品,一袋600g,袋内无独立小包装。某公司有速冻食品、肉制品的生产许可,涉案鲜肉面结有相关检测报告。

法院:餐厅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存在过错,驳回诉请

法院认为,该案为涉食品安全纠纷。本案中,戎先生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在被告销售的鲜肉面结内存在异物,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告作为食品经营者,提供了涉案食品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检测报告,证明已经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

食品生产者对作为普通食品的大批量生产的鲜肉面结采用抽检方式检测符合市场规律和企业经营实际,食品经营者查看并保留食品检测结果符合法律关于进货查验的规定,且涉案的鲜肉面结由外皮与内馅组成,要求被告违反烹饪习惯逐个查验内馅,有悖生活常识,故原告关于被告未尽查验义务的主张,法院不予采纳。

本案中,原告的餐费已被退回,且无其他损害,故原告现有实际损失已得到弥补。被告作为经营者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存在过错,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遂驳回原告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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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09:27:14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5/08/27 10:27:52 来自 浙江宁波

    碰瓷无疑。头发算哪门子食品安全?不可避免的正常现象。何况店家都让你退款白吃了。

      发表于 2025/08/27 12:29:11 来自 浙江宁波

      最后编辑时间: 2025/08/27 12:29:37

      告错人了,应该告食品生产企业,厂家有义务保障原材料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换句话说,掉根头发跟掉块刀片、掉包砒霜在肉馅里没什么区别,理应由面结生产方理赔,并可以责令当地食品生产监管机构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

        TA共获得: 回复:1
        大树下人
        大树下人 2025/08/28 11:38:33 来自 浙江宁波 举报 0 回复
        掉根头发跟掉块刀片、掉包砒霜在肉馅里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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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08/27 14:19:55 来自 浙江宁波

        这种判例需多一点

          发表于 2025/08/27 15:44:32 来自 浙江宁波

            1 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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