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尿化验单和大型检查CT、MRI等,在一家医院出结果后,可以得到其他医院的认同,而不必重复检查,这样就能大大节省医疗费用。但是不可否认,一段时间下来,这样的初衷设计不见得如愿望那样美好,那问题出在哪儿呢?
首先,同样等级的医院,有差不多的技术水平,检查结果的互认本不该存在问题,但是,事实上同等医疗机构的各个专科诊疗水平也参差不齐,运行机制也不尽相同,按照目前的诊疗规范,外院的检查结果如果得到认可,则意味着可作为下一步采取治疗措施的依据。但是,一旦出现检查诊断和实际治疗出现偏差,造成不良的治疗后果,是否可以追究提供检查化验结果的医疗机构责任吗?抑或追究其司法责任?这一点并不明确,并无相关条例规定。其次,大医院对基层医院检查结果的认可,就是对其检查诊断技术水平的承认,而实际情况是基层医院的诊疗水平与三甲医院并不可相提并论,这一点,大家都明白;另一方面,如果需要做的检查,外院或基层医院都已经做了,那么,大医院颇具规模的临床检验和其他医疗技术部门运行效益如何保证?另外,从病人的角度来看,如果在基层医院查到了存在某种疾病,病人一般都会到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因为从病人的内心来说,经过大医院的复查,才对检查结果放心了。所以,希望在大医院得到复查确认的心理,事实上让重
复检查现象依然不可避免地存在。
其实,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医疗水平的地域一致性,在固化的医疗阶层结构下,硬拉强拽地将医疗检查化验的技术水准拉到同一高度来应用,这可能吗?所以,如何解决医疗水平的差异性,包括医护力量制度化的上下流动循坏、医疗仪器设备的共享共用、配套收费价格的核定、相应的责任和权益落实等,这才是摆在面前的急需完成的课题,真正用心用功于百姓实际问题,少一点拍脑袋的决策,才是时代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