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刚成版的新浙教版八上科学教科书中,关于耳朵的前庭表述和插图,课本是这样的。 ![]() 从插图和表述上来看,教科书把前庭和半规管、耳蜗并列在了一起,从语法上来看,教材的编辑人是把前庭和半规管、耳蜗都看成了三个内耳的零件,它们之间是并列关系,而不是从属关系。而且从插图来看,教材编者还把耳蜗的喇叭口处当成了前庭。 我们再来看去年的华师大版的教材,并没有出现“前庭”这一表述。 ![]() 本乌鸦嘴查阅了很多资料,对于前庭的表述基本都是“前庭器官是指内耳迷路中除耳蜗外,还有三个半规管、椭圆囊和球囊,后三者合称为前庭器官”。包括五官科医生对于“前庭”的表述。都指向“半规管、椭圆囊和球囊,合称为前庭器官”,也就是前庭并不是和半规管、耳蜗并列的内耳零件,而是一个内耳的组件,半规管从属于“前庭”,是上、下级的关系,查阅了很多资料才敢提出这一问题。 ![]() ![]() 看来这科学是真不好学,也不好编,连教材的编辑也出错。也不知道今年的学校的科学课上,科学老师会怎么表述“前庭”这一概念。是继续沿用教材的表述,还是直接指出教材的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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