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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13080元/㎡!商业20820元/㎡!宁波这两个地方决定征收!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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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9 15:45:33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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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宁波又有两个地方决定征收!

这两个项目均位于镇海区且彼此相邻,分别是团桥菜场北侧地块项目和团桥村永昌西路北侧(村路东)地块项目。
团桥菜场北侧地块项目拆迁:

8月29日,镇海区政府发布团桥菜场北侧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该项目位于骆驼街道,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村路、南至规划永昌西路、西至慈海南路、北至绿城桂花园


项目共涉及被征收总户数20户,均为商住,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522.08平方米。


征收范围红线图


团桥村永昌西路北侧(村路东)地块项目拆迁:

8月29日,镇海区政府发布团桥村永昌西路北侧(村路东)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该项目位于骆驼街道,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镇海区艺术实验学校、南至规划永昌西路、西至村路、北至绿城桂花园


项目共涉及征收总户数13户,其中住宅3户、商住10户,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682.46平方米,其中住宅约1164.54平方米、非住宅约517.92平方米。


征收范围红线图


根据同步发布的征收补偿方案,两个项目住宅和商业拟征收预评估比准价相同,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住宅货币补偿:被征收住宅用房预评估比准价格为13080元/均可获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5%货币补偿补助;按期签约、搬迁的,均可另获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0%的签约搬迁奖励。

另外,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将货币补偿资金(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和货币补偿补助资金)全额兑换成房票,在征收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房屋(含车库、车位)的,凭不动产权证和购房纳税凭证(购买住宅房屋为期房的,凭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和全款购房凭证),可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实际购房资金少于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的按购房纳税凭证记载的价税合计资金)10%的比例给予购房补助;超过期限的,不予补助。


住宅产权调换:安置房源位于涌馨府小区(现房),预评估比准价格为14090元/平方米,有75㎡、90㎡、105㎡、130㎡四种房源套型。


商业货币补偿:被征收商业用房预评估比准价格为20820元/均可获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30%货币补偿补助;按期签约、搬迁的,均可另获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5%的签约搬迁奖励。
商业产权调换:安置房源为泉锦名苑小区临街商铺,以抽签方式确定位置预评估比准价格18070/平方米。

按照规定,在签约期限内达到80%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否则,补偿协议不生效,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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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9 22:24:14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5/09/10 10:55:04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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