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海经开区负碳园区(梅桥区块)一期建设工程——负碳园区雨污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二标施工实施道路交通管制的公告 为确保宁海经开区负碳园区(梅桥区块)一期建设工程——负碳园区雨污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二标的顺利实施,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该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管制路段:塔珠路(石埠路至法昌路)段。 二、管制时间:2025年9月15日—2025年12月15日。 三、管制措施:采用半幅施工半幅通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车的交通管制措施。 管制期间,过往车辆、人员缓慢通行或绕道出行,并根据现场人员指挥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安全有序通行。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宁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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