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Alternate Text

发私信

关闭
  • anyway2516
  •  
发表新帖
回复本帖
1 到第

Ai复活已故“茶界泰斗”代言广告!底线呢?  [复制]

阅读[] 回复[5]

发表于 2025/10/15 09:45:52 来自 浙江宁波

楼主

分享到: qq sina

据新京报消息,10月14日,已故“茶界泰斗”张天福被AI工具“复活”,为茶企代言一事引发关注。


视频发布账号归属福建张天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承认,视频系AI制作。张天福遗孀张晓红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张天福生前友人认为,AI制作视频是冒犯逝者。张天福之子张德友曾授权茶企制作视频,他表示,已被主管部门约谈。


福建通民律师事务所邱清双律师认为,若家属认为视频内容侵犯逝者形象,平台方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据人民网福州消息,2017年6月4日上午9点22分,中国茶界泰斗张天福逝世,享年108岁。


张天福1910年出生于上海,长期从事茶叶教育、生产、科研和茶文化传播工作,以教育、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的模式来培养人才和改进技术,开创茶叶科学与教育相结合的先河,推动制茶从手工走向机械,被誉为中国“茶学界泰斗”“20世纪十大茶人”,晚年致力于茶叶审评技术的传授和茶文化的倡导。

图源:南京农业大学网站


“重生”边界何在?


近年来,网友用AI“复活”乔任梁、李玟等已故艺人后,家属都明确表示了反对。天元律师事务所李昀锴早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种情况已经对近亲属造成了精神痛苦,“AI复活”视频侵权的可能性很大。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逝者的肖像权并不会随生命终止而消失。2020年修订的《民法典》第994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或者近亲属可以对逝者的肖像权等主张民事责任。


“亲属与逝者共同生活,会形成一种精神利益。即便逝者不在了,也不能对家人造成精神伤害,这属于我国法律保护的精神权利。”李昀锴解释。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AI视频创作的初衷并非恶意,也可能构成侵权,尤其是发布在自媒体平台上的内容。李昀锴指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自媒体往往被视为具有一定商业性质的主体——因为只要视频有流量,就可能获得收益,还有曝光分成、礼物打赏等机制。“这类行为通常难以被认定为单纯的个人使用。”


对于“AI复现人物”的边界,李昀锴给出了两个相对明确的判断标准:第一,看是否违反了本人或近亲属的意愿;第二,看该行为是否带有商业性质、属于公开发布还是私人使用。


除了普通用户,提供AI技术的平台也有义务采取保护措施。平台在处理逝者形象时应获得近亲属授权;同时,在用户协议中应明确风险提示。如果接到逝者家属投诉,还需及时屏蔽或下架相关内容。


Alternate Text

-关注 -粉丝

积分:
0
经验:
0

发私信 关注TA

  • {{item.title}}
    {{item.cataName}} {{item.user}} 更新于 {{item.createtime}}

发表于 2025/10/16 08:04:07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5/10/16 08:43:53 来自 浙江宁波

    奸商哪里来的底线?

      发表于 2025/10/16 09:04:43 来自 浙江宁波

      张天福之子张德友曾授权茶企制作视频

        发表于 2025/10/16 13:16:15 来自 浙江宁波

        发展太快了 底线都没来得及划呢

          发表于 2025/10/16 13:23:51 来自 浙江宁波

          ,底线都没有了。
            1 到第

            精彩推荐

            • {{reversedTitle(item)}}

              {{item.Summary}}

              {{item.Author}} 广告
              {{item.ReplyCount}} {{item.ViewCount}}

            使用 高级回复(可批量传图)

            快速回复

            写好了,发布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