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6日 市商务局发布公告称 宁波市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有所调整 在原政策基础上增加 “报废车车牌所在地”和“新车上牌地” 两个限定条件 ↓↓↓ 公告显示,根据国家及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和我市政策实施情况,自2025年10月20日0时(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起,在宁波市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其报废汽车登记地(即报废车车牌所在地)、所购新车注册登记地(即新车上牌地)均应在宁波市。 除这两个限定条件外,其他要求不变。(原政策详情: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宁波这么“补”) 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须于2026年1月10日24时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者“汽车以旧换新”官方小程序完整提交申报资料。 有汽车报废更新相关疑问可咨询宁波市商务局。 0574-89387300 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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