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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在山上 捡到一只‘小鹿’! 我在原地等了半天 也没见到它妈妈出现 你们看看能不能把它保护起来” 4月7日20时许 宁波奉化莼湖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 生态警长房峻冬不敢耽搁 迅速带队赶往现场 只见小小一团身影蜷缩在一起 一身黄棕绒毛点缀着白色斑点 圆溜溜的眼睛里满是胆怯 活脱脱一只“迷你小鹿” 房峻冬将“小鹿崽”带回派出所 同时联系奉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警车刚驶入派出所大院 这只“小鹿崽”就瞬间吸引了众人的关注 大家围拢在一起 正忙着在网上搜索相关信息 试图确认小家伙的具体身份时 出警归来的辅警林静磊恰巧凑上前来 他仔细观察着小家伙的外形特征 凭借多年积累的生态保护经验判断 “这不是梅花鹿,是麂!” 众人重新核对细节 这只小家伙体型娇小 全身散布白斑 面部较窄、耳郭格外明显 经过进一步确认 它确实是一只小麂 属于“三有动物”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的严格保护 21时10分许 野生动物收容所的工作人员 准时抵达莼湖派出所 经过专业检查 确认这只小麂幼崽身体状况良好 无明显外伤 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将它装入专用救助箱 等待进一步救助安置 警方提示 1.切勿擅自干预:野外偶遇野生动物幼崽,请勿擅自触碰、带离或饲养,避免人为造成母子分离。 2.依法报告处置:发现受伤、受困或迷途的野生动物,应及时联系当地林业部门或相关机构,由专业人员到场处置,切勿私自运输、饲养。 3.严守法律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购买、食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均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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