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4日,鄞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宁波市鄞州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公告 (甬鄞征评公〔2026〕4号)》: 一、征收项目:福海大道快速路一期工程(环城南路东延-韩天线)建设项目 二、征收面积:东吴镇范围内约11万平方米 三、评估费用:参照《鄞州区房屋征收拆迁测绘、评估收费指导意见(试行)》(鄞征管[2016]19号)执行。 四、评估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本市范围内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二)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评估单位申报程序:符合资质要求的评估单位可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城建办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联系地址:鄞州区东吴镇镇南路1号 联系电话:0574-88337883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宁波市鄞州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2026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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