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交警近期发布公告 2026年8月1日起 决定在以下路口、路段 启用电子警察设备 ↓ 为了规范道路行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电子警察设备对以下行为进行抓拍: 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⑤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⑥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⑦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⑧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⑨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注:以上执法设备安装地址如与之前电子警察启用公告表述不同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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