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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入职?先查怀没怀孕!一公司招11名女员工,逼交“生育投名状”!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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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04 14:55:17 来自 浙江宁波

楼主

分享到: qq sina

近日,北京多部门开展

2026年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清理整顿专项行动

曝光一起案件:

某信息技术公司

在招聘11名女性求职者时

强制索要3日内孕检证明

引发热议,冲上热搜







据报道,某信息技术公司在招用11名女员工过程中,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要求女员工入职时提供3天内孕检证明。



处理结果: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之规定,对某信息技术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2000元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的违法行为。



事件引发热议

不少网友怒了:这啥操作?!

“必须坚决维护女性求职者的

合法权益

↓↓






也有网友分享了

女性求职者入职体检时

被要求做妊娠检测的经历

↓↓





还有网友表示

企业也蛮难的

一进来生孩子

最好有一个双赢的方案

↓↓






女性求职

不该要求先交“生育投名状”

拿孕检当入职门槛?这是条走不通的歪路!


入职体检的核心边界,应当聚焦于“是否匹配岗位履职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两大原则,而孕检结果与绝大多数岗位的正常履职并无必然关联。企业这类操作的本质,就是为规避自身用工成本。


我国《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早已为就业公平划定清晰法律红线。求职过程中被刻意打探婚育状况、被要求书面承诺一定时期内不生育,同类侵害女性平等就业权的事件时有发生,与我国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政策导向完全背道而驰。


此次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正是推动纸面法律条文转化为现实权益保障的具象实践。所有用人单位都应当清醒认识到,打着“内部规定”“行业惯例”的名义突破法律底线,终将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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