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Alternate Text

发私信

关闭
  • anyway2516
  •  
发表新帖
回复本帖
1 到第

这是不是意味着很多餐饮店要关门?  [复制]

阅读[] 回复[2]

发表于 2026/08/13 15:42:54 来自 浙江宁波

楼主

分享到: qq sina

8月15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否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Alternate Text
  • {{item.title}}
    {{item.cataName}} {{item.user}} 更新于 {{item.createtime}}

发表于 2026/08/13 16:41:23 来自 浙江宁波

老的办出营业执照、餐饮许可的,不影响,主要是新建、改建、扩建

    发表于 2026/08/13 17:05:47 来自 浙江宁波

    一直都是这样的,就是住宅楼下不能做大餐饮,只能是小餐饮。
      1 到第

      精彩推荐

      • {{reversedTitle(item)}}

        {{item.Summary}}

        {{item.Author}} 广告
        {{item.ReplyCount}} {{item.ViewCount}}

      使用 高级回复(可批量传图)

      快速回复

      写好了,发布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