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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员工称台风天请假被扣款近1500元,核查结果公布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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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14 10:32:39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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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上海一位员工称,因受台风影响,临时请一小时假被公司扣款近1500元,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当晚,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针对“上海某公司重罚因台风请假员工”一事,人社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开展核查。

经查,涉事公司确对3名因台风迟到请假员工作出扣减绩效等处理,但尚未执行。经人社部门上门释法并训诫,公司已于8月13日晚间撤销该处罚决定,向3名员工致歉,得到员工谅解。

另查,涉事公司注册在青浦区,实际经营地在闵行区,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本月社保缴费人数为12人。2019年至今的8次更名,符合法定形式。

据记者了解,其中一位被罚员工所住的地方到公司乘地铁需一个半小时左右。8月10日台风“白海豚”过境,早上出门时,该员工发现正刮大风下暴雨,小区门口已经积水。因担心迟到,该员工马上在公司系统内请了一小时假,行政部门同事批准后,老板一直没批准。

到公司后,该员工遭到了老板的批评。随后,公司发布了一份处罚决定,包括该员工在内,两名当天请事假员工绩效被扣20%,批假的行政部门同事被扣50%。若照此执行,受罚最重的行政部门同事将损失1500元左右的绩效工资。

其实,8月9日晚,上海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就已联合发布通告,其中明确提到“鼓励居家办公,因本次台风影响造成职工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

闵行区人社局党组成员、执法科科长、高级主办严春华接受采访时表示,台风等极端天气属于不可抗力,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早已明确,因此造成职工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

“‘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也已就此作出提示,涉事公司应当知晓,仍然对已请假的员工作出处罚,既不合法也不合情。”严春华说。

上海人社部门表示,台风等极端天气属于不可抗力,因此造成职工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人社部门将坚定维护劳动者权益,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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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14 12:50:05 来自 浙江

个人老板抠门的居多

    发表于 2026/08/14 17:00:25 来自 浙江宁波

    被杀鸡儆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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