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丰小区启动签约 ![]() 根据同步发布的征收补偿方案,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住宅货币补偿:被征收住宅用房预评估比准价格为23960元/㎡,可获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5%的货币补偿补助;按期签约、搬迁的,可另获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0%的签约搬迁奖励,每户低于2万元的,按2万元奖励。 另外,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将货币补偿资金(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和货币补偿补助资金)全额兑换成房票,在征收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房屋(含车库、车位)的,凭不动产权证和购房纳税凭证(购买住宅房屋为期房的,凭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和全款购房凭证),可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实际购房资金少于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的按购房纳税凭证记载的价税合计资金)10%的比例给予购房补助。 此外,除上述房票购房补助外,按照鄞州现行房票政策,拿房票在鄞州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还可获得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5%的房票购房奖励。 按照这样的货币补偿来计算,拆迁后不买房,大概可以赔到3万元/㎡上下。如果凭房票买二手房,补偿价接近3.2万元/㎡;如果凭房票在鄞州买新房,补偿价则近3.35万元/㎡。 住宅产权调换:安置房源位于潘火街道雅澜和府,套型为70-130平,预评估比准价格为19260元/㎡。 根据宁波市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系统显示,截至发稿,该项目已累计签约20户,签约率约28.1%,货币化率100%。 ![]() 九龙大道快速路工程征地浙江省政府日前批复同意一批宁波九龙大道快速路(北外环-东海大道)一期工程建设用地,均位于镇海区,共计15.6828万平方米。 包括: 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9.39万平方米(含耕地3.1775万平方米)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 将农民集体所有未利用地0.0941万平方米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1.0864万平方米; 将国有未利用地0.1528万平方米转为建设用地; 使用国有建设用地4.9595万平方米。 即,该工程将征收各类农地10.5705万平方米(约158.6亩)。 宁波九龙大道快速路(北外环-东海大道)一期工程南起北外环北侧的文诚中路,过绕城高速后,北至九龙湖景区附近的金池路,全长约11.5公里,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的建设形式,部分路段与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共线。 ![]() 该工程于2023年11月开工,一期工程全线计划于2027年上半年竣工并具备通车条件。 其中,长约6.3公里的绕城高速以北段,采用公轨合建,规划一次性实施到位;剩余长约5.2公里的绕城高速以南段涉轨部分,则实施下部结构预埋。 公轨合建段采用上下三层布局,一层地面辅道为城市主干路,二层高架宁慈线为市域铁路,三层高架为城市快速路。工程采用“高架快速路+高架市域线+地面主干道”的建设形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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