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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起 北仑部分路段 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进行违法抓拍 ↓↓↓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遏制交通违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管理需要,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北仑大队决定自2026年8月24日起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并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知晓。 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④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⑤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⑥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盐田大道与梅东疏港连接线路口西口1 (①、②、③) 2.梅东疏港连接线与盐田大道路口北口 (①、②、③) 3.大碶疏港公路(甬台温高速延伸段33km+450m)路段 (④、⑤) 4.卧虎山路与富春江路路口往东50米路段周边(⑥) 5.瓶壶山路70弄与瓶壶山路路口往北150米路段周边(⑥) 6.瓶壶山路70弄与灵峰山路路口往南90米路段周边 (⑥) 7.瓶壶山路与瓶壶山70弄路口周边 (⑥) 8.华山路与洪头浦巷路口往东30米路段周边(⑥) 9.华山路859号(芳兰佳苑)路段周边 (⑥) 10.雁荡山路与凤洋一路路口往西90米路段周边 (⑥) 11.S312北嵊线与梅东疏港连接线东进口往东100米路段周边 (⑥) 12.S312北嵊线与梅东疏港连接线东出口往东100米路段周边 (⑥) 13.S312北嵊线与三山加油站路口往东10米路段周边 (⑥) 14.S312北嵊线与梅东疏港连接线东进口往西160米路段周边 (⑥) 15.S312北嵊线与梅东疏港连接线东出口往东320米路段周边 (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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