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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中流浪猫数量持续增加,由此引发的小区矛盾日益凸显:有人心疼小动物,坚持投喂;有人不堪其扰,频频投诉。 宁波民生e点通“业主有话说”版块上线后,网友“大潘聊邻里宠事”就点题,希望可以关注小区流浪猫治理的困境,聊聊可行的治理办法。 接到网友点题后,记者连日来走访多个小区,了解治理困境。 近日,有网友通过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江北中旅城二期小区公共广场有人定点投喂流浪猫,导致猫咪大量聚集,既威胁行人安全,散落的鱼骨和猫咪粪便也污染了公共环境,居民希望小区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彻底整治相关问题。 网友在帖文中上传的图片显示,8只流浪猫正聚集在小区广场阶梯上进食,相关内容引发不少网友讨论。
网友张先生告诉记者,近期小区里投喂流浪猫的行为越来越多,甚至形成了跟风投喂的风气,导致小区里的流浪猫数量越来越多。每天晚上六七点,就有八九只流浪猫准时聚集在小区南门附近的公共广场,四处跑动玩耍,让家长不敢带孩子下楼活动。 更困扰居民的是,部分住宅楼架空层也出现了固定投喂点,摆放的剩饭剩菜异味浓重,周边环境脏乱。 此外,还有人将快递包裹箱做成猫窝放在楼道内。
10月13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住宅楼架空层的投喂点已经不见,公共区域放置的猫窝也被撤除。 但在网友反映的广场区域,确有猫咪聚集——花坛边上放着两个塑料盒,里面仅剩些许米粒,3只小猫在附近徘徊,时不时上前舔食残留的食物。
“打球的时候猫不太敢过来,我们也不怕猫,但有时候猫咪便便味道挺大的。”两名正在一旁打球的孩子告诉记者。 一名带着孩子来散步的女士向记者坦言,孩子喜欢猫,家里不同意养,之前她特意买了猫粮,在楼下喂过几次。 “现在物业公司在管了,群里也发了通知,就不喂了。” 但并非所有投喂者都停止了行动。记者在小区另一侧看到,一名正在遛狗的老人提着塑料袋,将袋内的食物盒放到绿化带中。 记者上前询问时他有些回避:“我就喂一点点,不碍事的。这些猫也是生命,总不能看着它们饿死。”
业主陈女士告诉记者,之前小区广场公共座椅上被人放了塑料猫盆,一放就是好几天,猫咪上蹿下跳,周边区域脏得很,居民根本不敢落座。除此之外,跳蚤滋生、猫咪排泄物随处可见也是大家担心的问题。 她表示此前曾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但始终没能得到根本解决。 “他们只是表示自己没有执法权,只能对投喂居民进行口头劝导,但多数投喂者并不听从,乱象没能根治。”她说。
另一名业主刘女士向记者感慨:“我觉得猫挺可怜的,晚上冷,它们也没地方去。我家里不能养,但喂一喂总可以吧?”她理解有居民不喜欢猫,但她认为“不喜欢可以绕道走,没必要赶尽杀绝”。 这种“投喂者”与“反投喂者”的对立,在中旅城二期小区并非个例。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同一个小区内,不同居民对待流浪猫的态度截然相反,甚至在业主群里发生过激烈争吵。 有居民在群里直言:“谁喂的猫抓了人谁负责!”也有人回应:“有点爱心行不行?猫又不咬人。”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 记者还走访了海曙区郡西花苑、芦港家园小区,同样发现小区公共区域有流浪猫聚集,居民反馈存在投喂、猫咪排泄物污染环境等情况。 针对居民投诉,记者采访了中旅城二期物业服务中心袁经理。 袁经理表示,物业公司目前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通过管家在业主群里发通知,也贴了公告,反复劝导居民不要投喂流浪猫,以免给小区环境卫生带来影响; 二是采取科学诱捕方式,捕获后将流浪猫送往救助站,减少猫咪数量; 三是加强日常巡查,一旦发现投喂行为,第一时间将食物收起来,并将现场清理干净。 袁经理还透露,部分被捕获的猫已被爱心居民领养。 “也有居民主动来问能不能领养,我们觉得这是好事,至少比在小区里流浪强。”他也道出了管理困境:“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能做的非常有限,只能劝导、清理、抓捕。但抓了之后送到哪里去?救助站能收多少?这些都是问题。而且往往前脚我们将猫咪抓走,后脚又有人来投喂,猫又会聚过来。这是治标不治本。” “我们也向综合执法等部门咨询过,目前对于猫咪这块,还没有具体的主管部门和管控措施——不像犬只,市里有一套完整的管理规定。所以对于小区内流浪猫的治理,只能利用现场条件来开展工作。”他说。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收到关于流浪猫扰民的投诉有17条,类似的问题在宁波各小区以不同形式反复出现,主要涉及流浪猫泛滥、跳蚤叮咬、投喂食物和猫咪排泄物影响环境、抓伤人、叫声扰民等问题,覆盖海曙、江北、北仑、鄞州、奉化等地。 江北君兰锦绣花园居民反映,小区存在流浪猫泛滥,物业公司放任业主投喂、猫咪持续繁殖问题。对此,孔浦街道回复表示已督促物业公司设置抓捕装置并加强巡查驱赶; 海曙二耀庭小区居民投诉有住户投喂流浪猫后没有清理现场,食物腐烂变质,影响环境。白云街道回复称物业公司已清理残留,同时呼吁业主不要在公共区域投喂; 海曙西河小区居民反映公共车棚内有流浪猫产崽,携带跳蚤致居民被咬。鼓楼街道回复称已督促物业公司妥善转移猫咪,彻底清扫车棚并开展消杀,灭除跳蚤; 芦港家园居民反映流浪猫在风雨连廊、架空层和绿化带长期聚集,夜间鸣叫严重扰民。高桥镇回复称物业公司已加强巡逻并购买猫笼放置到各点位; 北仑新隆华府西区居民反映有多名居民被猫抓伤、被跳蚤咬伤。大碶街道回复称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巡查与卫生消杀。 …… 记者注意到,这些投诉的回复内容高度相似——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巡查、清理环境、劝导投喂者。 对小区里的流浪猫,居民态度分化严重,核心并非“爱不爱猫”,而是个人善意行为与居民生活权益的碰撞与平衡。 深入分析,有两个绕不开的现实问题急需破解—— 首先,无序投喂确有其害。 剩饭剩菜随意放置、猫群聚集繁殖加速、发情期嚎叫扰民、排泄物污染环境……脱离邻里边界和法规制约的投喂行为,本质上是将个人的情感寄托建立在牺牲邻里生活质量的基础上。 其次,流浪猫问题处于“法规监管真空”。 针对流浪猫治理的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宁波三江红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副会长汪翔。 他表示,与犬只已有明确的管理条例不同,对包括流浪猫在内的猫只的管理目前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零星地方条例。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但在实际操作中,流浪猫治理面临治理主体缺失、民间力量薄弱、种群泛滥难控等多重困局。 记者也注意到,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今年7月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坦言:目前流浪猫管控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原则性规定,“流浪猫捕捉、分级响应、联合执法、强制收容等缺乏地方性法规与实施细则支撑,需立法机关完善立法后,方可推进相关工作”。 鄞州区农业农村局去年5月在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同样表示,当前流浪猫管理存在“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缺位、实施管理条例及执行细则缺失等问题”,将积极呼吁推动流浪猫管理方面的立法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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